创建时间:2020-01-31
聚焦城市网    社团    特色创新    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流程

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流程

  一.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流程
 
 
序号 日期

上市公司

获批融资融券资格的会员公司

备注

到上交所公司管理部门办理的事项

到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办理的事项

 
1 T-20日前 上市公司刊登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1)主板上市公司签署《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协议》;

(2)科创板上市公司签署《上证e服务-科创专版服务协议》

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

主板上市公司https://list.sseinfo.com/;

科创板上市公司https://kcb.sseinfo.com/

(1)会员公司签署技术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1)《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协议》、《上证e服务-科创专版服务协议》一经签署自动顺延,无需重复签署

(2)网络投票申请提交参见附件2:主板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手册、附件3:科创板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手册

 

(3)上市公司缴纳服务费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    
2 T-15日前 上市公司刊登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 T-7日内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会员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s://vote.sseinfo.com)提交融资融券代征集或投票订单  
4 T-2日前   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股权登记日全部股东名册数据 会员公司在16:00前通过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上传股权登记日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据 上市公司需上传的数据格式参见附件1: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格式说明
  
会员公司需上传的数据格式参见附件6:会员公司上传数据格式说明

 

5 T-1日(此处为交易日)   16:00前,上市公司登录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并使用CA证书签名,确认股东大会信息 15:00后,会员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下载代征集系统征集到的投票意见  
6 T日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使用CA证书上传会议现场投票明细数据。下午16:00以后,从平台下载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样例提示 会员公司15:00以前,通过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上传征集到的投票意见

上市公司下载统计结果参见附件2:主板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手册、附件3:科创板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手册

7 T日或T+1日 上市公司按实际情况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市公司按实际情况参考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格式样例提示完成公告并对外发布

注:T日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日

 
  二.刊登股东大会通知时的注意事项
  1、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2、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请各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新规则的规定,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明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并披露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网络投票前的准备工作
 

1、上市公司应当在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后登录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提交投票申请,若需补签《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协议》或《上证e服务-科创专版服务协议》,请致电本所信息公司(电话:021-50671215)。 

2、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二个交易日以前,登录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上传股权登记日的股权信息数据(数据格式与上传方式详见附件1: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格式说明)。

3、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16:00前,登录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确认股东大会信息。

4、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股东大会必须选择在交易日召开,网络投票应在交易时间内进行(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股东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在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后,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9:15-15:00。

5、在“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提交业务订单后,需修改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等基本信息,可联系网络投票服务专员(详见附件4:股东大会网络投票Q&A)。

6、在“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提交业务订单后,需要取消网络投票订单,请致电本所信息公司(电话:021-50671215)。

 

 
  四.获取投票表决结果
  上市公司需在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后,将现场投票的数据文件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数据格式见附件5: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信息格式说明)。网络投票日16:00后(如现场数据在15:15分以后上传的,则时间相应延后),登录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网络投票结果的汇总统计数据。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网络投票结果的汇总统计数据。
 
  五.关于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结束后,由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对有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要注明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六.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格式说明 
附件2:主板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手册 
附件3:科创板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手册. 
附件4:股东大会网络投票Q&A
附件5:会员公司上传数据格式说明
附件6:股东大会现场投票明细信息格式说明
附件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热门推荐

热门推荐

我要评论